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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校园网信息上传安全责任书

发布时间:2010年09月09日   访问次数:

我院各处室系部所建二级网页,是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宣传党的教育方针、贯彻学院党委决策、展现本部门风貌的重要阵地。为确保校园网信息上传安全,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校园网二级网页分管领导与管理人员,必须遵守下列规定。

1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的相关管理制度;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行政管理与技术监督。

2、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犯罪活动,不准制作、查阅、复制、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的信息。

3、部门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本部门的信息安全工作;指定专人担任网页管理员。网页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网页的制作、上传并掌握上传密码。

4、分管领导与网页管理员变动时,部门主要领导应提前书面通知信息中心,由信息技术中心更换密码;新任分管领导与网页管理员要在责任书上签名,尔后领取新密码。在新任分管领导与网页管理员未在责任书上签名的情况下,信息技术中心有权封阻相关部门的网页上传。

5、部门发布、更改信息,必须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。在本部门网页发布、更改信息,须经部门分管领导审定、签发后,由网页管理员发布。在校园网主页发布、更改普通信息,须经部门分管领导审定、签发后,由信息技术中心发布;发布、更改敏感信息,必须经主管院领导审定、签发后再行发布。

6、网页管理员上传信息直前,必须对上传信息进行有效查毒、杀毒。

7、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商业和其他任何盈利性活动,使用网络资源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。

8、不准进行任何控制、干扰网络用户,危害网络安全,破坏网络资源和网络设备的活动。

9、严守本部门上传网页用户名与密码,不得丢失、泄露。

10、二级网页必须链接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网址(www.helc.edu.cn)。

11、作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校园网二级网页分管领导与网页管理员,同意并遵守上述规定,如有违反,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
 

二级网页部门名称(盖章):

 

二级网页分管领导签名:

 

二级网页管理员签名:

 

信息技术中心领导签名:

 

年    月    日

 

此“责任书”一式二份由各二级网页相关部门和信息技术中心分别备案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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